监控+定位找到捡手机者,但被其清空128G重要资料,该怎么办?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不慎丢失手机,
瞬间反应过来回去找,
就没了???
多亏警察蜀黍和手机定位,
才找到捡手机者。
在证据面前,他归还手机,
但里面的128G重要资料却被清空无法恢复...
对于被删资料所造成的损失
我该如何举证来维权?
1
遗失手机,2分钟内回去找已无,且被关机。通过监控和定位找到了捡手机人的住所,警察上门先不承认,拿出证据后给回了手机。但128G重要资料全部被清无法恢复。 证据:拿手机的监控及承认拿手机、删资料的录音;请求归还,给感谢费的短信。现想起诉删除资料造成的损失,请问如何举证,胜算大吗?
A1:
你好。建议先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以侵权损害赔偿立案,要求其赔偿你的损失。
关于举证,主要是证明侵权事实、损害结果以及侵权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于侵权事实的证据,可以用警方的《接处警记录》、拿手机的监控以及你们之间的短信聊天记录;对于损害结果的证据,你要证明对方删除的资料对你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工作或生活造成的巨大影响具体有哪些,至于具体的损失金额,你须自己考量;对于因果关系的证据,这个需要你具体阐述,但本案的因果关系较为简单,正是由于捡手机人的恶意删除资料行为才导致了你由于资料缺失而造成的各种损失,这里面的因果关系显而易见。
在赔偿数额上,你需要充分证明你损失金额的合理性。通常法院在合理赔偿范围内,也会考量捡手机人的经济状况以及你因资料被删除遭受损失的程度,酌定一个金额进行判决。
2
Q2
我带外甥女在娱乐场玩海洋球时,外甥女从蹦床上落地,落地时由于左脚下踩到了球,致使未站稳,经医院检查,导致左脚踝骨折。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娱乐场赔偿医疗费及营养费?
A2:
你好。法律规定,娱乐场等公共场所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到此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如果娱乐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你可以要求娱乐场赔偿医疗费和营养费。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娱乐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尽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一、娱乐场应当设有相关的提示标语,督促家长等监护人注意;二,娱乐场在蹦床上或者地面上应当设有防护措施,防止儿童的无意摔落;三,娱乐场在现场应当设有工作人员,指导或者帮助家长看护和引导。如果娱乐场在本案中未尽到以上义务,存在过错或者一定的过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你带外甥女去娱乐场消费,并不能免除你的监护责任。你在本案中监护不力,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建议你先与娱乐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你可以搜集娱乐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通过诉讼方式向该娱乐场要求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法院会根据娱乐场的过错程度判定其赔偿一定比例的费用。
3
Q3
大学生实习期间租房子,通过中介签完合同后,最近被房屋所有人告知,和我们签租房合同的人是她继父,她本人并不知晓。她最近要把房子卖出,让我们在一个月内搬出去,并且可以退给我们剩下的房租。可是我们想住到合同期满,实习结束,请问有可能吗?
A3:
你好。房屋所有人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她的这个理由并不能当然地合法解除合同,分两种情况分析。
如你所说,通过中介租的房子,中介必定审查过他家房子的所有权和家庭关系的相关手续,既然她继父能签下这份租房合同,那就证明她继父已然被授权,且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虽非同一人,这种审查义务也归属于中介,现合同已生效,房屋要卖出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房屋所有权人此时也不享有任意解除权。第一,在未签订租房合同的不定期租赁下,合同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但你们之间签的是定期书面租房合同,另一方不能任意解除;第二,《合同法》第229条有明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你们可以继续住到合同期满,因为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
但是存在一个风险,这里可能有无权处分的问题,所谓无权处分,是说继父无权出租房主的房屋,若房主拒绝追认该房屋租赁合同,则该合同无效。本案中存在这种情况,若该合同无效,你可以起诉要求继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当然中介公司亦需承担审查瑕疵责任,退还中介费。
建议你回忆签合同当时的情形。若确定是无权处分,则收集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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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你好,农村老宅很久没人住了,年久失修破旧不堪,我爸爸是户主。几年前我们一家都在外打工,现在想回老家住,想翻修。但是村里有传言说不让重新盖房子,重新盖是违法的?是真的吗?
A4:
你好。国家依法保障国家、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你家老宅可以自主翻新重盖,并不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依你所说,你家宅基地上的房屋过于破旧,需要翻修或重盖,这是对房屋的修缮,受《物权法》保护。另外,你爸爸是户主,说明你家的户口至少有一人在本村集体组织内,宅基地当然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处理这类纠纷,遵循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即宅基地使用权归该地房屋所有权人。《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这条的规定以及你的描述,说明你家可以在宅基地上翻修和重盖。《物权法》第154条也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你需要确定家房屋的情况是否属于该条的范围,如果属于这种情况,你们有权利重新申请宅基地。
综上,你们家修缮房屋不违法,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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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的老公瞒着我去借了高利贷,而且还偷我的房产证拿去抵押借高利贷,他借的高利贷没有用于家庭,我现在要跟他离婚,我想问一下,我是否要承担他借的高利贷?
A5:
你好。就你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无论该房产是否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都可能会面临共同承担高利贷的风险,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你们俩协议离婚,约定债务归男方,女方不承担,不过这个约定只对你们俩有效,对外没有约束力。如若债权人今后有一天起诉你们俩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需要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债权人如果证明成功,那么你就要承担你丈夫借的高利贷债务。但是,你在偿还后,还是可以向你丈夫追偿。反之,债权人无法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你就不承担这笔债务。
第二种情况,若你们俩是诉讼离婚,那么在诉讼阶段就要将这笔债务通过法院审理,界定到一方名下。今后如果发生债权人起诉你和你“前夫”的情况,债权人仍然需要举证这笔债务的用途,同上述第一种情况。
综上,无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你都有被诉讼共同承担债务的风险。至于高利贷债权人是否会在诉讼成功后拍卖你的房屋,如果你们无法偿还借款(法院会支持年息在24%内的借贷利息),则房屋有被强制拍卖的可能,若其中有银行登记的抵押权,则房屋拍卖后银行拿走它的份额,剩余部分再还给高利贷债权人。
感谢值班律师:
吕美蓉(江苏南京)
不伤害他人
但要保护自己
受到侵害
大声为自己主张
实习小编 | 王燕飞
实习法务 | 汪瑶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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